2014年2月25日 星期二

太極、佛、律師業  

  

原稿登載於「在野法潮」第9(2011/4/15)

小時候曾經參加百公尺賽跑,知道選手在賽跑的過程必須放鬆肌肉,才能有好成績。參加考試時,知道必須拋開緊張的情緒,以平常心面對。至於為何如此?應如何作到?心中則存著許多問號。

幾年前陳章波老師開始在公會教導太極拳,我有幸跟從學習。老師教太極拳的特色之一是以教授「放鬆」為要務。因為練太極拳是藉放鬆身體(以心行氣),行直線及曲線運動(以氣運身)以有效地增大體內氣壓的運行而得以健身。但應如何鬆身呢?老師常教學生想像自己是在陸上游泳。因為人們游泳時惟有放鬆,才會在水中浮起,不懂得放鬆身體,勢必沈到水中。懂得放鬆後,身體的氣血運作隨著太極拳的各種動作,自然會達到較佳的狀態。更高明的人,甚至不必作動作,僅憑著意念放鬆,亦可達到練太極拳的練氣效果。看來身體「放鬆」具有超乎常人想像的意義。

最近又因緣巧合,開始藉由網路與電視,聆聽淨空法師解說佛法。佛法引導人心向佛的重點,在於教導人們拋開心中的妄想、分別、執著,則人人心中原本具足的佛心即會展現光芒,心性益加覺悟,更具正見,且清淨不染。金剛經有名的一句話說道,「應無所住而生其心」,強調人們應無所執著而使則真心本性發揮利益眾生的力量,即是說明這個道理。如果練太極或身體放鬆這件事,和佛家的這些思惟相互觀照,那麼「鬆開身體緊張」、「拋開執著妄想」這些放鬆或鬆脫的觀念似乎都共同指向一種身心的更高境界。而這個境界能對身為律師的個人有何啟示呢?


金剛經另有一句著名的話──「應無所住,行於布施」,可說是教導各行各業人士應具備的生活態度。其大意是教導人們應無所執著的在世間服務奉獻,而服務奉獻不宜專為特定目的,只在盡一己的本分而已。這句話用在律師這一行,應該如何解釋呢?個人的解讀是,律師工作的本質在於以法律專業為他人解決疑惑,分憂解勞,這是有福報的人有幸勝任的工作。獲取合理的報酬雖是當然的結果,但不應執著於賺取錢財,而在服務的過程為錢計較,甚至為錢降低服務品質。遇到明理的當事人合作愉快,固然令人欣喜,但應珍惜此等緣分,不應視為理所當然。遇到不易溝通的當事人,宜避免起瞋恨心,儘量當作考驗自己心性的機會。這小小的領悟有點像老生常談,但自己能否確實做到,難免還留有一些問號。謹藉著「在野法潮」一角,與眾多同道共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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