探討法治教育的題材,可以從美國推廣法治教育所使用的題材作一些了解。美國目前有好幾個組織在從事法治教育,即其所稱的Law-Related Education的工作。Street Law(生活法律,http://www.streetlaw.org/)的教育內容較偏向現實生活,提供青少年及家長實用的法律常識。公民教育中心(the Center for Civic Education,http://www.civiced.org/)的教育內容較偏向抽象及基本的理念,推廣的教材包含公民參與、民主生活的基礎理念等。介於兩者之間的教育題材則是如Constitutional Rights Foundation(憲政基金會,http://www.crf-usa.org/)所實施的憲法教育課程,其推廣的教材包含言論自由,人身自由等議題。
面對如此龐雜的法治教育題材,我國的中小學應該選取什麼題材,才能該教育活動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呢?
具體的法律常識也許最容易吸收,但法律常識的內容非常多,我國中小學的課程已難得擠出進行法治教育的時數,眾多具體實用的內容未必塞得進去,且小學生未必用得上實用的法律常識。如果能找到幾個大的概念,在有限的時間即可有效的教給學生,且能運用於日常學校或團體生活中,將更能有效的將民主法治教育深植在學生心中。
我們在美國各組織的教材中,發現美國公民教育中心發展三十餘年的「民主的基礎」(Foundations of Democracy)教材以Authority(權威)、Privacy(隱私)、Responsibility(責任)、Justice(正義)為主題,已發展出一套從幼稚園到高中的完整教材。上述觀念涉及憲法及各項法律的基本價值,堪稱擷取了法律基本價值的精髓,使法治教育的工作不必限於「六法」的傳統思惟,而能對法律的基本價值多所著墨。尤其教材運用生活中可見的事例,帶出這些觀念的內涵。應可作為我國法治教育發展的主要教材。
此一教材以具體實例帶出價值內涵的手法相當值得學習,以程序的正義單元為例,其列有相關的情境供學生討論,其中的一個例子是,某一天上體育課,老師因為班長提議打排球,即因此決定上排球課。但其他幾位未被徵詢意見的同學則表示,他們很喜歡打籃球,但是老師根本沒有問過他們的意見。藉著這個例子,學生可討論體育課的上課內容應如何決定才比較公平,以符合程序的正義。到國中、高中的教材,則以執法機關無充分的證據或理由逮捕路人,或未經公開審判而入人於罪,討論程序的正義的內涵。這套教材探討法律相關的概念,但在文字之間卻不見令人卻步的法律條文,取而代之的是一個個直指相關概念的案例事實。學習者透過具體的事例來了解抽象的價值內涵,心中建立起這些抽象的價值觀後,又能進一步處理身邊發生的具體事例。學習者的思考活動,在具體的事例與抽象的價值之間來回游走,更深化對價值體會與了解。這個過程與法律人學習抽象條文的過程,實有異曲同工之妙。
目前此一教材正由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推廣中,期盼類似的教材能不斷發展出來,為我國法治教育點出可行的方向,也使我國法治教育的發展能有更多的發展可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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